发布者:豫章律师事务所 2016-03-18
2016年3月15日上午九点,2016年江西(南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在南昌市八一广场隆重举行。我所丁梦娟、万兆红以及余丽娜律师一同作为江西五套的外援律师,参与了现场的宣传咨询活动。
丁梦娟律师
万兆红律师
余丽娜律师
活动现场,人头攒动,前来咨询法律问题的市民络绎不绝。我所律师对他们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耐心的一一解答,根据我所律师总结:这些问题涉及电视购物商品的售后维权、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规划、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多个领域。尤其是电视购物商品的售后维权问题,丁梦娟律师接到三次相关咨询,详情如下:
有三起电视购物产生的售后维权问题,市民通过电视购物平台购买的商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而产品包装上载明的客服电话却无法打通,生产商、经销商也不清楚,消费者求诉无门。针对电视购物纠纷普遍存在责任主体身份不清、举证困难的问题,丁律师建议:广大消费者要提高自身防范及维权意识,不要被夸张、极度渲染的广告所迷惑。在购物前应当充分了解生产商、经销商的名称、住所地和公司注册地、实际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以明确责任主体;到货时要先验货再签收付款,无法验货或者验货不满意可以拒绝签收。此外,消费者如发现电视广告销售的商品涉嫌欺诈的,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公安部门反映。当提供电视购物广告的电台因监管不力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甚至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时,消费者可提起诉讼,要求该电台与销售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董斌律师
另,本所律师还作为现场嘉宾,录制了江西五套新闻晚高峰3.15消费者权益日特别报道的直播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