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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南昌律师办案可在本市范围内任一户籍派出所查询人口户籍信息

发布者:豫章律师事务所   2016-03-21

      根据《律师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律师有权根据案情需要查阅公民户籍信息。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律师因办案需要查阅公民户籍信息比较繁琐和困难,也不便利。

      以下为市人大代表艾建华在南昌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的建议摘录:

      一则南昌市各县区的派出所对于律师查阅公民户籍信息的标准不统一。目前南昌市公安机关并未针对律师查阅公民户籍信息出台具体规定,因此各派出所针对律师查阅公民户籍信息的要求及做法均在较大差异,造成律师查阅困难,也不利于律师正当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则目前在南昌市辖区范围,律师如办案需要查询户籍信息需到公民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才能进行查询。而南昌市近年来因经济发展迅猛和城市规划改造,辖区范围也在不断扩大,按属地派出所查询户籍信息,不仅交通不便,且效率低下,费时费力。而现今公安派出所户籍信息均已在系统和平台共享并可联网查询。因此,建议律师因办案在南昌市范围内查询南昌市辖区内的公民户籍信息,可以由当地分局或指定下属派出所统一负责办理公民户籍信息查询工作。这样做也是便民利民的好举措,同时大幅度提高了公安机关的行政办事效率,节约资源。

     我所高级合伙人、南昌市人大代表艾建华针对这一问题,在南昌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在南昌市范围内简化律师办案查询公民户籍信息建议》。该建议提出后,得到南昌市人大常委会以及南昌市公安局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南昌市公安局户政支队为此专门作了调研工作,并安排专人上门征求艾建华代表的意见,最后接受和采纳了艾建华代表提出的合理建议,将对《南昌市公安机关受理律师查询人口信息工作的规定》作相应修改。规定修改后,将进一步方便律师办案查询我市人口户籍信息,律师可在本市范围内任一户籍派出所查询我市人口户籍信息并打印。

     新规定的修改解决了我市律师行业长期存在的查询公民户籍登记信息难的问题,进一步简化了相关办事程序,并节约了时间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

 

后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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