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豫章律师事务所 2018-08-01
2018年7月10日上午9时30分,萍乡市金兴农林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兴农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安源区法院)大审判庭顺利召开。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豫章所或本所)作为金兴农林管理人,参与本次会议。
金兴农林于2003年1月27日在萍乡市技术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登记设立,注册资本为3800万元,开发了位于萍乡市开发区宝鼎中路东南侧、洪山大道西侧的“幸福里”楼盘。但因市场波动、经营不善等多重原因,导致金兴农林出现资金链断裂、商品房不能如期交付、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等问题,最终进入破产程序。
2018年3月9日,安源区法院裁定受理金兴农林重整一案。作为具备江西省一级破产管理人资质的综合性大型律师事务所,豫章所积极参与本案的管理人竞选。最终经安源区人民法院审议,在若干家参选的律师事务所中指定本所担任金兴农林的管理人。自接受指定以来,豫章所在安源区人民法院的指导和当地政府的支持下,按照法律规定专业、高效地开展了各项重整工作,如:发布公告、通知已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接收债权申报材料、调查金兴农林各项资产等。
2018年7月10日上午9时30分,在安源区法院主持下,金兴农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大审判庭顺利召开。
作为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金兴农林重整案涉及的债权人人数众多,法律关系十分复杂。截止到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管理人共接收债权人申报材料一百九十余份,仅与房屋无关的申报债权金额就逾七亿九千万元人民币。本次债权人会议约九十余名债权人参会。会上,管理人向全体参会债权人通报了现阶段的工作情况,其中有:管理人阶段性工作报告、财产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涉诉案件情况报告、债权申报和初步审核工作报告。本次债权人会议还表决通过了金兴农林管理方案、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提案、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金兴农林进行财务审计的提案和授权管理人报安源区法院批准后聘请中介机构对金兴农林金兴进行资产评估、工程质量鉴定的提案。在各方的努力和配合下,金兴农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圆满闭幕。
本次债权人会议结束后,管理人团队将在安源区法院的指导和全体债权人的监督下,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合法、有序地推进金兴农林重整工作,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