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豫章律师事务所 2018-08-01
2018年1月25日,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江西立信药业有限公司(下称立信药业)破产清算申请,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作为我省一级破产管理人,经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审议决定,裁定我所担任江西立信药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立信药业于2004年8月12日在江西景德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设立,注册资本达19030万元,为中外合资企业,拥有员工一百多人,是一家规模较大的医药研发、生产、销售企业。但因市场和经营等多种原因,导致企业资不抵债,最终进入破产。
我所被指定为管理人后,在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下,在第一时间即开展了立信药业破产清算各项工作,发布公告、确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间、通知已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接收债权申报材料、调查公司各项资产情况等,上述工作都按照法律规定时间及程序高效开展。
2018年5月17日,由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江西立信药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召开,管理人向立信药业全体债权人分别作了管理人阶段性工作报告、公司资产状况调查报告、债权申报审核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财产变价方案和债权人会议邮寄和书面表决方案。会议在各方努力及配合下圆满完成,为之后的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本次会议结束后,管理人团队将在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和债权人会议的监督下,继续履行法定职责,接收债权补充申报,审核、复核债权,提请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债权,调查核实职工债权,委托专业机构处置立信药业遗留的危化品,草拟清算方案提交债权人人会议表决,尽快推进立信药业合法有序清算,保障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